虚拟币合约交易盗币是否构成犯罪,法律边界与风险警示
随着虚拟币市场的快速发展,合约交易因其高杠杆、双向做空等特性成为投资者追逐的热土,伴随而来的“盗币”事件频发——有人通过盗取他人账户私钥、助记词,或利用合约交易漏洞非法转移他人虚拟币,这类行为是否构成犯罪?法律如何界定?本文将结合我国现行法律法规,对“虚拟币合约盗币”的违法性及法律后果进行深入分析。
虚拟币“盗币”行为本质:侵犯财产权,法律明确禁止
虚拟币(如比特币、以太坊等)虽然不具备法定货币地位,但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百二十七条“法律对数据、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,依照其规定”,以及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《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、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,虚拟币作为具有价值的网络虚拟财产,受法律保护。
“盗币”行为,无论是通过黑客技术盗取账户、恶意植入木马窃取私钥,还是以“代持”“理财”为名骗取他人虚拟币后非法转移,本质上均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:
- 主观故意: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;
- 客观行为:秘密窃取或骗取他人虚拟币;
- 侵害客体:他人对虚拟币的合法所有权。
根据《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四条,

合约交易中的“盗币”是否属于“金融犯罪”?
虚拟币合约交易涉及高杠杆、衍生品等复杂机制,部分“盗币”行为可能伴随市场操纵、非法经营等行为,
- 利用合约漏洞“盗币”:若交易平台存在技术漏洞,行为人通过恶意刷单、篡改数据等方式“盗取”平台或他人虚拟币,可能同时构成计算机信息系统罪(《刑法》第二百八十五条、二百八十六条);
- 内外勾结“盗币”:若平台工作人员与外部人员合谋,通过违规操作盗取用户虚拟币,还可能涉嫌职务侵占罪(《刑法》第二百七十一条)或贪污罪(若涉及国有单位财产);
- “黑吃黑”式盗币:通过伪造合约交易记录、诱骗他人入金后非法转移资金,可能构成诈骗罪(《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六条)。
值得注意的是,2021年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联合发布《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“924通知”),明确虚拟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,虚拟币合约交易更是被列为“非法金融活动”之一,但这并不意味着“盗币”行为因交易本身“非法”而合法——用户因合约交易被盗取的虚拟币,其财产权仍受法律保护,盗币者仍需承担刑事责任。
“盗币”者的法律责任:刑事、民事双重追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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刑事责任:
如前所述,盗币行为根据具体手段和情节,可能构成盗窃罪、诈骗罪、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等,司法机关将依据虚拟币的价值(以案发时市场价格计算)定罪量刑,在“张某盗窃虚拟币案”(2022年北京互联网法院典型案例)中,被告人通过黑客技术盗取他人比特币11.8枚,经鉴定价值约500万元,最终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,并处罚金。 -
民事责任:
被盗币者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,要求盗币者返还虚拟币或赔偿等值损失(若虚拟币无法返还),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一百七十九条,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包括返还财产、赔偿损失等,若交易平台存在安全管理漏洞(如未履行实名制、未设置二次验证等),用户可要求平台承担补充赔偿责任。 -
行政责任:
对于明知他人实施盗币行为仍提供技术支持、洗钱等帮助的,可能构成《刑法》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的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”,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
投资者如何防范“盗币”风险?
尽管法律对“盗币”行为予以严厉打击,但虚拟币交易仍存在较高风险,投资者需加强自我保护:
- 强化账户安全:启用双重验证(2FA)、不使用公共Wi-Fi操作、定期更换密码,私钥和助记词离线存储,绝不泄露给他人;
- 警惕“高收益”陷阱:对“代操盘”“保本合约”等承诺保持理性,避免因贪图小利落入诈骗圈套;
- 选择合规平台:尽管国内禁止虚拟币交易,但若参与境外交易,需选择安全记录良好、技术防护能力强的平台,避免因平台漏洞导致资产损失;
- 及时维权:发现被盗后,立即报警并向公安机关提交交易记录、IP地址等证据,同时联系平台冻结账户,减少损失。
虚拟币不是“法外之地”,法律红线不可逾越
虚拟币合约交易的“盗币”行为,无论披上何种外衣,本质上都是对他人财产权的严重侵犯,我国法律对此始终保持“零容忍”态度,投资者需明确:虚拟币的交易风险由自身承担,但财产权受法律保护——任何以“虚拟币非法”为由主张“盗币有理”的观点,均是对法律的误解。
在此提醒广大投资者,虚拟币市场波动剧烈,法律风险与投资风险并存,应自觉远离相关交易活动,切勿因短期利益触碰法律底线,而对于违法犯罪行为,司法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,切实维护公民财产权益和市场经济秩序。